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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買共有房屋時,契稅是按持分比例各別課徵嗎?

清晨六點,桃園機場的航廈大廳逐漸甦醒。剛從舊金山飛回來的張麗華(化名),拖著登機箱快步走向出口。年近六十、任職航空公司地勤督導的她,正準備退休,與兩位妹妹共同買下一間位於桃園藝文特區的老公寓,當作姊妹們退休後的聚會基地。

「這間房子三房兩廳,我們一人三分之一,將來一起住,誰也不吃虧。」張麗華在簽約時特別交代代書:「契稅應該照我們三人的持分比例各別課徵吧?這樣每個人繳自己的部分,清清楚楚。」

代書卻搖搖頭:「張姐,稽徵實務上不是這樣跑的喔。雖然你們是三人一起買,但契稅申報原則上是以『買賣契約總額』去核定,稅單會開給『全體買受人』,而不是一人開一張。除非你們在申報時就主動要求『分別申報、分別核課』,否則稅捐機關不會自動幫你們拆開。」

張麗華愣了一下:「那我們現在該怎麼做?已經送件了,還能改嗎?」

契稅申報的核心概念:按戶課徵 vs 按人課徵

首先,我們必須釐清一個觀念:契稅是對「不動產移轉行為」課徵的稅捐,而非對「每個人」獨立課徵。根據《契稅條例》第2條,不動產買賣、承典、交換、贈與等行為,應由取得所有權之人申報契稅。若取得人為多數,稅法允許「全體共同申報」或「分別按持分申報」。

實務上,當多人共同購買一間房屋時,最常見的錯誤就是認為「稅單會自動拆成每人三分之一」。實際上,如果申報書上沒有明確載明各買受人的持分、並要求分別核課,稅捐機關會將整筆契價合併計算,開立一張總額稅單給全體買受人,且全體負連帶繳納責任。這意味著——如果其中一人不繳稅,其他兩人要幫忙付清全部。

張麗華的狀況該如何解套?

張麗華趕緊聯繫負責案件的地政士,幸好申報資料還未正式核定。地政士協助她重新填寫「契稅申報書」,在備註欄加註「本件買受人三人,各持分三分之一,分別按持分比例核課契稅」,並附上三人簽章的持分協議書。最終,稅務局依各自持分比例計算契稅,開出三張分別的稅單,每人各自繳納新台幣約八萬元的契稅(以適用的稅率試算)。

但故事還沒結束。半年後,張麗華的妹妹因為個人財務問題,打算出售自己的持分。這時張麗華才發現,當初「分別申報契稅」這個動作,雖然在當下讓稅務責任更清楚,卻也埋下了另一個傳承上的隱憂——妹妹的持分若賣給外人,就會形成「外人與共有」,未來要整筆出售或規劃贈與都會變得複雜。

共有房屋的財稅關鍵:不只是契稅

張麗華的案例反映了高資產族群經常忽略的兩大風險:共有關係的稅務連帶責任持分資產的傳承困境。契稅只是冰山一角,後續還可能涉及:

  • 地價稅與房屋稅:共有房屋通常仍由全體共有人負連帶繳納義務,若有人不繳,其他人可能被強制執行。
  • 贈與稅:若父母想將持分贈與子女,需注意「持分價值」與「整筆價值」的差異,以及每年贈與稅免稅額的運用。
  • 遺產稅:持分共有在繼承時可能導致分割困難,甚至因實物分割不易而被迫變價拍賣。

針對這些問題,我建議在購買共有房屋前,就先和專業的財稅顧問模擬「持有→傳承→處分」三階段情境,選擇最合適的持有型態(例如分別共有、公同共有、或設立不動產信託)。

張麗華後來參加了我們 iTax 聯合財稅智庫 舉辦的「不動產傳承實戰講座」,才恍然大悟:原來她可以考慮先以「信託」方式持有該公寓,由三位姊妹共同為受益人,未來誰先過世,該持分直接由信託契約指定歸屬,避免遺產稅與共有糾紛。但目前她們還在猶豫,因為信託的設定費用與每年管理費也是一筆開銷。

「我們三人打算先住個五年,等房價漲一波再決定要不要賣掉或做成信託。不過,如果這中間誰突然需要用錢,持分要怎麼處理?我還在想……」張麗華望著公寓窗外的公園綠地,語氣裡帶著不確定。這個決定,恐怕需要更深入的法律與稅務評估才能拍板。

開放式結局:你的故事也正在進行中

張麗華的三姊妹公寓案,最終是否會走向信託規劃?還是直接出售分配現金?又或者其中一位會先將持分贈與給子女,導致共有關係更加複雜?這沒有標準答案,因為每個家庭的生命週期與稅務目標都不一樣。唯一可以肯定的是:越早尋求專業跨領域分析,越能掌握主動權

你也有類似張麗華的困擾嗎?購買共有房屋時,契稅雖然可以按持分各別課徵,但申報程序、後續持有稅、傳承稅務,都需要提前布局。歡迎預約 iTax 聯合財稅智庫 的「跨領域雙軌諮詢」,由地政士與會計師共同為您拆解資產脈絡,守護家族財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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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提及之稅務法規與實務案例為參考公開資訊及網路資料,僅供參考,實際情況請以最新法規及主管機關解釋為準。建議讀者進行任何財務規劃前,務必諮詢合格專業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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