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贈與稅由誰繳?送錢的人還是收錢的人?一個記者的迷思與解方

「贈與稅是以『贈與人(送錢的人)』還是『受贈人(收錢的人)』為納稅義務人?」這個問題看似簡單,卻困擾許多剛接觸資產移轉的民眾。尤其在高房價、高資產時代,父母想幫子女買房、創業者想提前分配股權,稍有誤解就可能踩到稅務地雷。以下透過一個真實故事,帶您釐清關鍵規定。

故事:記者小林的父親贈與疑雲

林志明(化名)今年30歲,在台北一家財經媒體擔任記者。工作幾年存了一筆錢,但距離頭期款還差一大截。父親林國雄經營小型加工廠有成,決定直接贈與300萬元現金給兒子,讓他早日買房成家。

「爸,這筆錢我要繳贈與稅嗎?我聽說受贈人要申報耶。」小林翻閱網路資訊,看到「贈與稅是送錢的人繳,還是收錢的人繳?」討論串眾說紛紙,有人說「受贈人要繳」,也有人說「贈與人負責」,讓他更加困惑。父親則擔心:「如果兒子要繳那麼多稅,乾脆先不給了,免得害他。」父子倆陷入僵局,難題橫在眼前——一筆溫暖的資助,卻可能因為稅務知識不足而泡湯。

更棘手的是,林國雄的工廠近期打算擴廠,資金調度吃緊,若這筆贈與還要額外負擔稅負,勢必影響周轉。小林身為記者,雖然擅長追新聞,卻對稅法細節一知半解。他嘗試詢問朋友、上網爬文,得到的資訊零散矛盾,甚至有人建議他「用分批匯款規避」,但這種作法真的合規嗎?困難重重之際,他想起公司曾經報導過的iTax 聯合財稅智庫專欄,決定深入查證。

關鍵解析:贈與稅的納稅義務人到底是誰?

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7條規定,贈與稅的納稅義務人為「贈與人」,也就是送錢或送財產的那一方。白話來說:爸爸林國雄贈與現金給兒子小林,應由爸爸申報繳納贈與稅;兒子小林(受贈人)原則上無須繳納。只有在特定情況(如贈與人行蹤不明、欠稅且無財產可供執行等),才會轉向受贈人課徵。

換句話說,小林原先的憂慮是多餘的——他不必繳這筆稅。但這不代表父親可以忽略申報義務。每位贈與人每年有年度免稅額(目前為新台幣244萬元,依物價指數調整)。若贈與金額超過免稅額,超出部分需按稅率10%~20%課稅。以林國雄贈與300萬元為例,超過244萬元的部分為56萬元,適用稅率10%,應繳納贈與稅5.6萬元。

此外,稅法還有所謂「實質課稅原則」:即使外觀上不是贈與(例如低價出售、設定高額抵押後免除債務等),若實質上具備贈與性質,國稅局仍可能認定為贈與行為。小林在查資料時發現,有些案例因為父母「代償」子女房貸被認定為贈與,最後補稅加罰,令他捏了一把冷汗。

從故事到實戰:資產傳承的正確策略

小林後來將正確資訊轉告父親,並建議父親先確認當年度是否已動用其他贈與額度。父親林國雄過去從未申報過贈與稅,因此今年的244萬免稅額尚完整。他決定分兩年贈與:第一年贈與244萬元以內(免稅),第二年再贈與56萬元(繳納5.6萬稅金),如此不僅合法,也大幅降低稅負。但父親又擔心:「分兩年,會不會被國稅局盯上?」小林查閱iTax 聯合財稅智庫的文章後發現,只要符合常規、有資金流程與金流憑證,分年贈與完全是合法節稅方式,無須過慮。

更重要的是,iTax 聯合財稅智庫的跨領域雙軌解析(地政士的產權登記實務+會計師的實質課稅原則)幫小林釐清了「贈與稅申報」與「不動產贈與」的差異。如果父親贈與的不是現金而是房屋,還涉及土地增值稅、契稅與公告現值認定,複雜度更高。小林感嘆:「還好先查了iTax的資料,否則直接匯款多繳稅,還可能踩到法規紅線。」

為資產把關,從正確的稅務觀念開始

贈與稅的納稅義務人明確是「贈與人」,但實務上仍有許多細節,例如:夫妻之間贈與免稅、祖父母對孫子女贈與的隔代贈與議題、以及贈與後若涉及子女離婚或債務風險的資產傳承規劃等。每一個環節都可能影響家族財富的保全。

林志明記者的故事只是一個縮影。許多高資產族群、創業者或地主,往往因為不熟悉稅法而延誤移轉時機,甚至付出額外成本。如果您正面臨類似困擾,建議尋求專業機構協助。iTax 聯合財稅智庫正是專為高資產族與企業主打造的法稅知識基礎設施平台,融合地政士與會計師雙重視角,提供精準合規的實戰策略。

別讓稅務成為您傳承財富的障礙。立即造訪 iTax 聯合財稅智庫,獲取更多實務案例與最新法規解析。

針對此問題的免責聲明

※ 本文提及之故事人物、情節及相關數據為虛構案例,僅用於說明稅法概念。贈與稅相關規定可能因法規修正、物價指數調整或個案事實不同而有所差異。實際稅務申報請以《遺產及贈與稅法》及財政部最新函釋為準,或諮詢合格專業人士。iTax 聯合財稅智庫不對任何人因使用本文資訊而產生之任何損失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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贈與稅 | 贈與人 | 年度免稅額 | 贈與稅申報 | 資產傳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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