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明(化名)」今年40歲,在一家電子廠擔任品管檢驗員,生活穩定。去年父親過世,留下一棟位於市區的老公寓和一小筆存款。他按規定申報遺產稅,卻在三個月後收到國稅局的補稅通知——國稅局認定父親生前一筆土地買賣「低報公告現值」,要求補稅加罰鍰總計超過80萬元。
「我明明照國稅局的申報軟體填的,怎麼會說我漏報?」林志明拿著補稅單,滿頭問號。80萬對他這個上班族來說,幾乎是兩年的薪水。先生您遇到了同樣的困擾嗎?別急,行政救濟的流程其實比你想像中更清楚,只是步驟不能搞錯。
第一步:收到補稅通知,先確認「復查」期限
根據《稅捐稽徵法》第35條,納稅義務人對核定稅捐的處分如有不服,應在繳款書送達後「30日內」申請復查。這個30天是「法定不變期間」,超過一天就失去救濟機會。林志明收到通知的日期是3月15日,他必須在4月14日前提出申請。
很多人誤以為打電話給國稅局「溝通」就算申訴,其實必須「書面」提出復查申請書,載明理由與證據,送交原處分國稅局。林志明在同事介紹下,找到iTax 聯合財稅智庫,由專業會計師協助整理父親土地買賣的資金流向與買賣契約,證明那筆交易確實符合市場行情,並非國稅局認定的「低報」。記住:復查階段是扭轉結果的黃金期,錯過就難救了。
第二步:復查被駁回,還可提「訴願」
國稅局收到復查申請後,會在2個月內做出復查決定。如果維持原處分(就像林志明的情況),納稅人可以在復查決定書送達次日起「30日內」,向「財政部」提起訴願。訴願是更高層級的行政審查,由財政部訴願審議委員會審理。
林志明的復查被駁回,理由是「公告現值與申報價格差異過大」。但
第三步:訴願不成,最後一道防線「行政訴訟」
如果訴願被駁回,納稅人還可以向「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但通常走到這一步,案件會涉及複雜的法律爭點或稅務解釋。實務上,若能提前在復查與訴願階段補足證據,大多數遺產稅爭議可在此階段解決。林志明就是因為在訴願階段成功,省下80萬補稅與罰款。
行政訴訟流程較長,可能需要1至3年,且須委任律師或會計師。一般上班族負擔較重,因此建議在收到補稅通知的初期就尋求專業協助,避免訴訟成本。
故事關鍵啟示:證據比喊冤更重要
林志明能夠勝訴,背後是因為他保留了父親生前與買方簽署的「不動產買賣契約書」、金流匯款單、以及代書的過戶紀錄。這些文件證明父親確實以市價出售,而非刻意低報。反之,如果只是口頭抱怨「國稅局亂核定」,卻提不出反證,行政救濟幾乎必敗。
此外,遺產稅的爭議經常發生在「不動產估價」與「生前贈與」的認定。國稅局有「實質課稅原則」,只要資金異常流動或買賣價格偏離行情,就可能被調整。像林志明這樣的上班族,平時不熟悉稅法,更容易踩雷。iTax 聯合財稅智庫正是專為這類族群設計——我們融合地政士的產權登記實務與會計師的實質課稅原則,從不動產稅務、企業財稅到資產傳承,提供精準合規的實戰策略。你不必自己鑽研法條,交給專業團隊,就能全方位守護家族財富。
行政救濟流程速記表
- 收到補稅通知 → 30日內申請「復查」(向原國稅局)
- 復查駁回 → 30日內提「訴願」(向財政部)
- 訴願駁回 → 2個月內提「行政訴訟」(向高等行政法院)
每一步都有嚴格的時間限制,且需書面附理由與證據。建議收到通知後立即掃描所有文件,並諮詢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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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提及之案例為情境設計,相關法規與流程參考《稅捐稽徵法》、《訴願法》及財政部公開資訊,僅供參考。實際情況請以最新法規及國稅局個案認定為準,如有疑慮應諮詢專業稅務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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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稅、行政救濟、復查、訴願、稅務訴訟、資產傳承、國稅局什麼是「信託」?家族信託的基本架構(委託人、受託人、受益人)如何運作?